1.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2.什么是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主管机关经过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注册,就标志着他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3.什么是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禁止权两个方面。商标使用权,是商标所有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其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企业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首先,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和服务的依据。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
6.在商品上是否需要使用商标?如果使用是否必须申请注册?能否使用未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起生产、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这就是说,是否需要使用商标、使用商标是否需要取得专用权,完全由使用人自己决定,即自愿注册原则(烟草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得在市场销售)。但使用未注册商标,则不能享有商标法所赋予的专有权,也不能禁止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标;如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发生冲突,还可能造成商标侵权。
7.注册商标有那些作用?
法律保护的是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核准注册以后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专用权,任何个人、组织、团体不得非法使用该商标。
8.商标注册包括那些程序?
根据商标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注册程序分为必经程序和特别程序.必经程序是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必须要经过的商标注册程序,他包括: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审定并公告、注册并公告四大程序。特别程序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取的补救程序,并不是必经程序,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三个程序。
9.商标注册申请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直接或通过商标代理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代理申请,无疑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前提,也是商标注册审查程序的起点。商标注册申请先经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对受理的商标再进行实质审查,并做出对该申请是否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的结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简而言之,商标自申请到注册需经形式审查、受理、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并公告、异议期满、核准注册并公告六个环节。
10.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哪些?自然人是否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根据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1)自然人;(2)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3)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因经营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4 )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5)个人合伙;(6)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中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对等原则办理)。综上所述,按现行商标法规定,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中国的自然人同样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也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11.如何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1)商标注册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通过这种途径具有省时省力等特点。(2)商标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珐正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国家局办理。这种途径要求申请人熟悉许多有关商标的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整套法律程序等。
12.什么是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在后的商标。
13.地名或县级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划名称能否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用县级以上(区、县、市等)行政区划名称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申请的,通常不能予以核准注册;但该地名具有公众接受或认知的第二含义(如在辞书、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工具书上载有除地名以外的含义或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其他含义)的,可能准予注册。
14.如果用简单字母组合或普通字体的姓氏作为商标注册可以吗?
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申请人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一般的阿拉伯数字和字母的普通字体缺乏显著特征。例如:123、333、ABC等。因为这样的简单组合未经艺术化处理且无显著意义,但是这些组合在经过艺术化处理以后一般是可以作为商标申请的,艺术图形化以后因其以特定的艺术图形而存在,具有了显著特征。
审查商标有无识别性,应当考虑其使用方法,消费者的认识,实际交易情况及所指定使用的产品,以判断其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认识其为表彰商品的标识,并与他人商标相区别,如果商标没有显著的特征,那么商标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相关的还有:普通姓氏以一般字体申请也缺乏显著的特征。如李记作为商品的商标,指定使用于日常生活用品与日常服务的,因为姓氏不宜一家独占不具备商标标识作用;表示吉祥、喜庆等气氛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如:热闹、红火等;商贸中出现的常用字、一线通、在线、物流、流行标语或口号、广告用语等。如“商务中心、领导世界新潮流”等广告用语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
15.从商标申请注册到核准注册,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比较顺利的话,一般需要15~18个月,如果申请该商标过程中被他人提出异议或复审的,则需要2~3年或者更长时间。
16.什么是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注册登记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他可以使商标注册申请人作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17.为什么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要进行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正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注册商标,而通过商标服务机构进行的有关商标注册或申请信息的查询.申请注册之前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是否查询完全取决于注册申请人的意愿。但申请人在决定是否查询之前,最好正埘以下现实: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商标申请量和有效注册量逐年大幅度增长.1983年我国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只有20807件,1992年也仅有93386件,1993年以后则每年都在13万件以上,2002年更是创造了3702万件的历史记录.到2002年底,我国的有效注册商标已达到166万多件,2003年的申请量已达到45.2万件,截止2003年底有效注册商标已达到211万件,世界商标排名第一位,跻身世界商标大国行列。这些数据意味着什么?除了意味着我国商标事业的日益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以外,同时也意味着申请商标注册的难度也日益增大。同时考虑到每件商品的注册申请费用十数倍于商品查询费用,因此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申请前的查询还是十分必要的。
18.什么是商标设计?商标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设计是商标创意的体现和表达,是用艺术手段将商标构思具体化、成果化。(1)切忌模仿,步人后尘。模仿或部分模仿他人商标,将会使自身的商标失去独创性。如他人在酒类产品上已经注册了“红楼梦”商标,你再申请“红楼梦情”“红楼世家”“醉红楼”等,不仅失去了独创性,注册申请也很难核准。(2)繁简适中,易读易记。既要充分考虑易于识别和记忆,又要注意文字和图形太简单,而失去显著性。(3)暗示特点,体现创意。要与商标指定产品或服务项目相关联,使人能联想到商品或服务特点,把商标构思的立意充分体现出来。(4)结合装潢,主次分明。商标要与包装设计相协调,不能将商标设计成纽扣式,置于不明显的位置。商标应在包装上占据突出的中心位置,整个包装的设计要以商标为中心,切忌喧兵夺主,否则,将难以发挥商标的购物导向作用。
19.如果我注册的商标的图样有中文、英文和图形怎样申请注册比较好一些?
商标注册本来就有风险性存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一定要尽可能减少风险性。比如:单独文字商标申请注册比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审查要稍微快一点,也就是说单独申请文字注册要比中文加图形加英文组合申请风险要小一些,最好能把所要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查询看有无申请在先或相冲突的信息,就要付出一定的查询费。
20.是不是我想用什么样的商标名称或图形都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代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并代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如果使用简单的线条图形、方块图形和在各行业中使用的一些通用语言作为商标注册的,往往会被驳回。
22.申请商标注册被受理了是否意味着已经通过了审查并能够获准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并不意味着该申请经过了商标局的实质审查,更不意味着该商标能够获准注册。商标法实施条理第18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并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3.汉字姓氏能否作为商标予以注册?
中国的姓氏众多,且很多姓氏缺乏商标注册需要的显著性,故在日常生活用品以及日常服务的类别中,以常用姓氏且以普通形式表现为商标的,通常不能获准注册;但若以特殊形式表示,指定使用于非日常生活用品或生活服务的,则可能获准注册。
24.如何确定开发商品房服务的类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近就商品房如何确定类别问题复函武汉中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国际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分类原则,19类的非金属建筑物是指简易的或可移动的建筑物,不包括商品房。在商品房建筑、销售等环节中,建永久性建筑的服务属于37类,以商品房建造;出售商品房的服务属于36类,以商品房销售服务申报,建议同时申请两类,申请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全面保护。
25.商品评审案件能否要求提前审理?
评审委员会对受理的各类评审案件,总的来说按申请先后进行审理,特别是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必须严格按复审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理。否则,有可能将申请在后的先予核准,这样则违反商标法申请在先的原则。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经申请人的请求,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前予以审理。
26.商标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对经过形式审查,决定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按其申请日期先后,对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准予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进行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放第10、11、12、16条等条款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形的审查,另一方面四对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已经注册或着初步审定的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27.商标要素
根据我国新《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着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就是:可凭视觉分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此外,商品的气味、音响等,目前在我国尚不能被作为商标使用。
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可以是汉字(简体或繁体汉字,异体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数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
作为构成商标的图形,则有无限的变化空间。但任何一个构成商标的图形在申请注册后都将根据《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所附的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中的要求按29个大类,114个小类和1569个组别的划分作相应的归类。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新《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上述六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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